根据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条件,学院通过学生自愿申报、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、学院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“优秀毕业生”评分表进行初评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”的原则,在规定的人数范围内评选出研究生毕业生1人,本科生毕业生4人,现公示如下:
序号 |
姓名 |
学号 |
院(系)、年级、班级 |
1 |
金倩 |
1023321294 |
tyc1286太阳集团、2021级、学科教学(历史学)一班 |
2 |
李杨 |
2019012044 |
tyc1286太阳集团,2019级、文化产业管理二班 |
3 |
林家淇 |
2019011019 |
tyc1286太阳集团、2019级、历史学一班 |
4 |
袁颖异 |
2019012023 |
tyc1286太阳集团、2019级、文化产业管理一班 |
5 |
马帅 |
2019013014 |
tyc1286太阳集团、2019级、地理科学一班 |
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-2023年4月27日(5个工作日)。在公示期间,本院广泛听取意见,接受师生监督。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,可在公示期内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,工作单位,联系方式。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或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受理电话:6511818,15764533987
受理地址:文科楼624